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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他眼里,所有同学一视同仁,没有任何一个是特殊的,包括那样喜欢他的秦思沅。
这才是最让她意难平的。
没有人能真的走进他心里。
秦思沅眼睛泛酸了,靠着他的背:“可是哥哥,我真的好喜欢他哦,怎么办,我控制不了自己的心,每天都想见到他,每天都想和他讲话,就连看到他搁在桌上的笔,我都会心跳加速。”
秦斯阳冷静地说:“别太表露了,男人不喜欢白送的。这一点,她就比你强。”
秦思沅知道他说的“她”是谁,不屑地轻哼了一声:“她算老几,也敢和我比。”
秦斯阳抿了抿唇,淡淡道:“苏渺可能有点自卑,但也不至于像你说的这样,她骨子里有股不服输的硬气。迟鹰第一天就选她当同桌了,对她印象应该不错。”
“笑死了!”秦思沅冷道,“你在开国际玩笑吧,就苏渺这条件,我要是她,就离得迟鹰远远的,省得丢人。”
秦斯阳笑了:“也是。”
秦思沅搂着兄长的腰,自信地说:“我喜欢他,我就是要让他知道。只要我坚持下去,哪怕他是冰山也会被我融化的。”
秦斯阳还想说什么,但感受着女孩自信而阳光的情绪,最后也只是温柔地回了一句:“你说得对。”
自卑的人才会伪装。
秦思沅自幼万千宠爱于一身,她开朗乐观,生命中全是阳光,和那些在角落阴影里踽踽独行的女孩截然不同。
他要好好守护她,不让她受一星半点的伤害。
闲云堂在这附近很有名,是专业售卖毛笔宣纸的店铺,民国时期的老牌子了,店内也收藏了不少书法墨宝。
苏渺一进店门,就被悬挂在最显眼位置、装裱精美的一副墨宝吸引了。
这字极有骨气,笔走龙蛇,笔锋遒劲又洒脱,一看就是大手一挥、一蹴而就写成的。
“好风凭借力、送我上青云。”
苏渺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几个恣意不羁的大字,赞赏道,“好一个送我上青云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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